公安部处理涉警舆情的部门一场关于国企的“减负运动”搅动了6月的舆论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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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舆情处理建议 国务院办公厅近期转发了国务院国资委、财政部《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“三供一业” 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》的通知,明确从2016年开始,在全国全面推进国有企业(含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)职工家属区“三供一业(供水、供电、供暖和物业管理)”分离移交工作,分户设表、按户收费,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,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。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“三供一业”承担相关费用。
舆情处理开班讲话稿 这个时间表一出立即就引发议论纷纷,截至6月30日,中青舆情监测室共监测到相关舆情信息10572条,其中微博5768条,新闻1160篇,论坛1871篇,微信公众号文章1649篇,博客124篇,微博是主要舆论场。
公安部处理涉警舆情的部门
学校舆情处理会议 分析显示,网民对“国企分离‘三供一业’”话题以理性态度为主,同时,中青舆情监测室选取了2000条网民言论进行分析,多数网民认为“三供一业”是阻碍国企发展的累赘,不利于促进社会公平,希望政府能加快分离“三供一业”。
事故处理舆情组职责 18.7%的网民表示“三供一业”是阻碍国企发展的累赘。新浪微博网友“羽林踏雪”认为“本该如此”,“三供一业”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,分离“三供一业”其实是卸下包袱。
38.5%的网民惊讶于国企居然有“三供一业”福利,11.3%的观点则认为国企“三供一业”不利于促进社会公平,“三供一业”的分离不只是减负,对于促进社会公平、避免国有资产流失、促进国企市场化等也有价值。
在一些专家看来,国企的“三供一业”等社会功能削弱了国企市场竞争力。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,由于历史原因,国有企业承担了很多不应由企业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,比如厂办大集体、“三供一业”、教育医疗等,背负了沉重的包袱,这很不合理,对国企也不公平,成为国企参与市场竞争的劣势。
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长安表示,“企业办社会”不但成了国企机制转变的“掣肘”,还造成了部分国企职工依赖思想严重,“等、靠、要”现象普遍。《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》明确提出,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。但从实践来看,效果甚微,一些国企的负担反而越减越重。
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认为,伴随着国企改革的推进,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,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是改革的必然。而国有企业不再承担“三供一业”相关费用的推广,于全面改革来说,具有示范作用。
其实,从2012年以来,国务院国资委、财政部先后在黑龙江、河南、湖南、重庆、辽宁、吉林、广东、海南、四川、贵州等10省(市)开展了中央企业“三供一业”分离移交试点。在今年5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,李克强总理表示,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《政府工作报告》要求,坚持企业为主体,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,促进央企“瘦身健体”提质增效。
尽管大家都支持“剥离”,然而,此刻却并非最佳时机。
国企改革专家周放生表示,本来这项工作应该在国企经济效益好的时候做,通过投资改造移交是最好的选择,可惜那个时候没做,在国企好的时候,没人想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。现在来做很多企业已经力不从心了,这增大了工作的难度。历史包袱给企业造成很严重的问题,到今天形势所迫,不得不解决了,政府也意识到困难的严重性了。
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胡迟也认为,从时机上讲,现在分离难度确实更大,不过国企改革的一个特点就是,改革条件比较好时,改革者的主观意愿并不强。改革大都是倒逼出来的,现在不能再拖了。现在加快剥离这部分职能还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、深化国企改革指导意见的时间节点有关,这两者都要求国企改革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。
如何进行剥离?20.1%的网友希望能加快分离“三供一业”的脚步,但在专家看来,国企“三供一业”改革必须遵循“妥善”和“稳进”的原则。
李长安表示,国企“三供一业”改革涉及广大国企职工的切身利益,必须妥善解决、稳步推进。只有本着“以人为本”、职工利益至上的原则,采取积极稳妥的办法减轻国企的社会负担,才能实现国企轻装上阵、职工权益保障的双重目的。
胡迟则表示,在剥离过程中企业和地方政府的谈判要有确定的结果,不能反复。如东北某国企剥离了小学学校后,学校的资产和人一起并入市政,但之后学校发展不好,职工待遇也不好,这些职工就开始上访,要求回归央企。一定要避免类似现象。
文章原标题:舆情应理性看待国企分离“三供一业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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